车辆超载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事故,理应找保险公司理赔,但如果车辆不按正常规定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全力拒赔吗?下面小编就来讲讲车辆超载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会理赔。
2013年5月17日,原告运输公司为其租赁的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车辆损失保险等险种,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八条约定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五)保险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2014年5月3日,原告运输公司驾驶员陈某驾驶该车在盱眙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该起事故经盱眙县公安局古桑派出所认定:驾驶员陈某驾驶的该货车在拐弯时不慎侧翻,致货车受损严重,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具体损失以保险公司现场勘查为准。事故发生后,原告运输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原告运输公司驾驶员陈某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签名,该索赔申请书载明的出险经过及损失情况为标的装载石头约五十吨左右,行驶中因路面不平造成侧翻。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为15.7吨。2015年3月27日,被告某保险公司出具拒赔通知书,认为该事故不属于赔偿责任范围。
本案争议焦点为:事故发生时车辆存在超载现象,保险公司能否据此适用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拒赔。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该车辆系在拐弯时不慎发生侧翻,导致货车受损。并不能以此认定超载是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或主要原因且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条款中所指向的法律规定做明确说明,因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运输公司和驾驶人员作为专业从事运输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能够充分的了解,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和免责条款进行说明和解释就已经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了。本案涉案车辆存在超载现象是事实,虽然事故认定书中未明确载明超载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不能否认超载是侧翻的原因之一,且保险条款并未约定免赔的前提是超载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综上,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小编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1、本案所涉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约定的是因保险机动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的原因而导致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本案中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该车辆系在拐弯时不慎发生侧翻,导致货车受损。并不能以此认定超载是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或主要原因,被告某保险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故被告某保险公司依据该条款拒赔依据不足。
2、就该责任免除条款本身而言,其所指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但被告某保险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就该条款所指向的法律法规对装载的具体规定向投保人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说明。综上,被告某保险公司依据该条款抗辩车辆超载属于责任免除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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