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岛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对于参加青岛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来说,要想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需知晓报销范围。目前,列入青岛大病医保报销范围的包括属于基本医保政策内个人先自付的住院药品费用、大型仪器检查费用等,同时医保政策内,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费用也在其中。
青岛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合规大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其中列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的包括:列入《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住院个人首先自付的药品费用;《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中排除的不予支付项目外的医疗费用,大型仪器检查、部分治疗项目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高值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如床位费等)限价内个人自付的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分担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个人负担费用等。
而在具体疾病上,主要包括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白血病、脑卒中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病、结核病、血友病、肝硬化、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青岛大病医疗保险有哪些报销范围?它主要报销合规大病医疗费用,其中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列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属于个人先自付的住院药品费用、列入基本医保诊疗项目目录中属于个人先自付的仪器检查费用等,而在具体疾病上,包括恶性肿瘤、重症肌无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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