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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休产假期间是怎么办

小编介绍,产妇产假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三大福利:1.产假:我国现在法律规定女性职工的产假一共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
首先,男性需要了解生育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险金额。如果男性符合条件,想要报生育险,可以通过了解政策规定、选择适合的产品,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申请和购买。通过合理的选择和操作,男性可以享受到生育险的保障,为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多的支持...
妈妈说,用人单位未付产假工资应该赔偿;但用人单位却答辩说,单位已经为她交了生育保险基金,社保中心也支付了生育津贴,因此可以免付产假期间工资。产假期间,卢女士实际自生育保险基金领取了生活补助1500元和三个月的生育津贴9318元,合计108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
女性休产假期间,身体虚弱,当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让男性生孩子显然不现实,让男人休产假并不难。调查显示,愿意在家照顾新生儿并且实际在家伺候新生儿的比例,父亲均超过母亲。女性之所以就业难,相当程度是因为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女性结婚以后要怀孕、休产假...
关于生育问题,除了有生育保险待遇还可以享受产假,这也是我们很关心的问题,那么产假可以休多少天?其中,部分省市规定剖腹产的产假可以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15-30天。③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单位...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近日,家住柳北区雅儒路天江丽都、目前在柳南区某事业...
近日,家住柳北区雅儒路天江丽都、目前在柳南区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段女士向本报咨询:去年底,因为工作调动,她的由单位帮她交的生育保险费被停交了一两个月,正好在这个期间,她怀孕生孩子了。当她生完孩子后,想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时,柳南区人社局的工作人...
国家对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有什么规定?依法取得生育证明后,即计划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
被保险单位女职工按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在产假期间不领取工资,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育产假增加30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广州生育保险情况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
广州生育保险情况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
据了解,对于缴纳社保的职工而言,生育时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是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那么,产假期间社保如何缴纳?按照国家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每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即单位每年为员工申报的月工资。由于产...
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正根据《社会保险法》制定专门的生育保险条...
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生育第二胎产假规定相关法律法规1、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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