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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企业养老保险

为促进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根据《铜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属市辖区的社区对参保登记材料初审后直接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上报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查。
为促进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根据《铜陵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市经办机构定期集中划缴到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其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退还本人,政府补贴资金不退还。
市经办机构定期集中划缴到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其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退还本人,政府补贴资金不退还。
铜陵县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铜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铜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促进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根据《铜陵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参保人员凭存折到指定银行存款,并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银行代扣保险费并及时缴入市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市新农保经办机构定期集中划缴到市新农保基金...
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根据《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每年9月1日起,学校组织填写《铜陵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名册》,统一收取医疗保险费,将《名册》报送至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凡在铜陵市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均可申报岗位补贴。企业岗位补贴的申报和审批:参保企业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向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申请岗位补贴,由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财政局复核。铜陵市...
社保缴费基数是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
2012年,铜陵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正常有序,成效显著,在2012年铜陵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铜陵市在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相继出台了多份配套文件,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市人社局上调了我市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中,2014年新增工伤人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的新标准自今年1月起执行,工伤护理待遇人员水平接行政部门通知后自7月起执行。??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工...
最近,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在不同阶段降低社会保障缴费比例。目前,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率为8%,单位缴费率上海为21%,山东、福建为18%,广东、浙江为14%,其他省份为20%。根据要求,全国大多数省市都符合...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包括哪些?企业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城...
企业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太单一?完善企业养老保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科学...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密切相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越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三是可以书面申请终止企...
结合贯彻《征缴条例》全面清理企业欠费。对长期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逐户审核,建立专门的欠费记录,并进行动态跟踪。逐月检查企业补缴计划完成情况,对有资金能力但未完成补缴任务的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补缴养老保险费;拒不补缴的,依照《...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是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仅限于户籍在本辖区内16周岁及以上的农村人口。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自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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