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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社保工伤是什么罪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所作的7项法律解释。有些案子是按诈骗罪处理的,有些是给予行政处分,还有些在追回社会保险金或者待遇后不予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社会保险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骗取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从性质上讲,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是相同的,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于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该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票据审核员郝延文被判处玩忽职守罪,因其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所持的假发票和假材料由该经办中心票据审核员郝延文审核通过,白某等人先后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助款共计45万余元。鉴于安塞县城...
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工伤保险待遇提高此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铁路、地铁事故等,申请工伤认定需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项目标准进行了调整。原本也有用人单位支付...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15名外来务工人员遭遇包工头设下的陷阱,被骗签下了生死状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3月25日,郑师傅在工地粉刷外墙,不慎从二楼的脚手架上摔落下来,造成右腿骨折。郑师傅仔细看过那张申请后才明白,自己被骗签订...
明知职工非工伤,企业负责人仍采用伪造工伤事故证明等手段,帮助职工骗取工伤保险。近日,宜兴检察院就企业联合职工骗保发出了检察建议。去年10月,宜兴市某私营企业职工潘某和企业负责人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12年6月...
公务员不仅退休金拿得最高,而且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不缴纳养老保险,这是双轨制另一个为网友所诟病的矛盾。有网友更是直截了当地说,退休金双轨制是最典型的造成贫富差距的不合理政策,呼吁废除。取消了双轨制,建立养老保险统筹机制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
近期,日本国内接连发生百岁老人离奇失踪的案件,国人议论纷纷。从目前查明的结果来看,老人离奇失踪多数是因其家人为骗取社会保障金而隐瞒老人的死亡。前不久,日本相扑界被曝有参与赌博、与黑道勾结等不良行为,日本的国家电视台甚至因此取消了长期以来对相...
然而,自保险产生之日起,保险诈骗、虚假理赔等危害保险的行为就象幽灵一样伴随其左右,给保险机制蒙上了浓厚的阴影。在我国,保险诈骗案件的数量、金额呈急速上升的趋势。保险费用被不法分子大量吞噬的后果,首先损害了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其中,损失发生的偶...
工伤保险费率是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的核心问题。由于工伤保险金是赔付给因工死亡和伤残、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费率之相关原则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对自身权益的重视,工伤社保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工伤社保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损伤或患上职业病的员工,根据国家规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同时,员工要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并填写工伤报告表,以便后续维权...
广东省广州市6名中年妇女采取私刻公章、伪造人事档案资料等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增加虚假的社保缴交年份,3年时间里作案140宗,从中获利280万元。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周某、丁某、金某、吴某、李某及李某菁6人均是广州...
曾任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社保所所长的张智勇,伙同下属及东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一中心职员,通过编造提前退休人员或低保人员信息,先后骗领207笔共计257万余元的失业保险金。5年骗领失业保险金257万北新桥社保所负责失业登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当一个公司受到伤害时,它通常会识别与工作相关的伤害,这将涉及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和相应的等级补助费。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
工伤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和社会统一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劳动者因在生产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由于特殊工种而引发的职业性疾病进行有效治疗并停工羁绊生活保障及家庭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的公约中提及的工伤不包括职业病,仅即由于工作直...
(一)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必要性1从社会现实来着,恶性交通肇事频发,民间对危险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深恶痛绝。增设危险驾驶罪并未突破过失犯以结果论的界限,因此与传统的过失犯罪理论并不存在矛盾。另外,明知行为人违犯危险驾驶罪,同乘者或供酒者,参照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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