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首次保额
赔付条件
重疾
100%
110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
60%
35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30%
40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4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其他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额外赔
年满60岁前,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
年满60岁前,首次中症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
重疾扩展金
60前确诊重疾,且之前已经确诊或轻症/中症获得赔付,可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医疗津贴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赔付40%/50%/30%基本保额,每间隔365天赔付1次,最高赔付3次
特定心脑血管二次赔
首次重疾非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180天,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首次重疾为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365天,再次确诊同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重疾二次赔
70岁前确诊重疾,70岁及之后间隔365天确诊其他重疾,或间隔1095天确诊同种重疾,赔付120%基本保额
重疾持续医疗津贴
确诊重疾后5年内,仍处于持续治疗状态,每年给付10%、10%、10%、10%、60%基本保额(5次共100%基本保额)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全残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 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