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友如意星享版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条款可以概括如下:
一、保险合同构成
《友邦友如意星享版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文件共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协议
二、保险责任
重度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承保的重度疾病共有一百二十种。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因其他原因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将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该疾病确诊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本项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
承保的少儿特定重疾有十种。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或等待期后因其他原因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除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给付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该疾病确诊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中度疾病保险金和轻度疾病保险金:
合同中也包含对中度疾病和轻度疾病的保障,具体保障范围和赔付条件请参考合同详细条款。
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
对于全残和身故的情况,合同也提供相应的保障,但请注意,重度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
三、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日起或最后一次效力恢复之日起的九十日内(含第九十日)为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相关疾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的保险金责任。
四、其他条款
合同还包含其他重要条款,如保险费的支付、合同的解除、争议处理等,具体内容和规定请参考合同条款的详细说明。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简要概括,具体的保险条款和保障内容以友邦人寿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在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