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款提供多项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身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或重度失能保险金之前去世,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并注销个人账户。这一保障确保了被保险人在不幸身故时,其家人或指定受益人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2.年金领取:被保险人如果仍然健在,将按照确定的领取金额进行养老年金的支付。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灵活,包括月领和年领,且保证领取期限可选为10、15、20或24年。首次领取时间通常为60岁,这有助于被保险人在退休后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3.重度失能保险金:除了身故保障和年金领取外,该产品还提供重度失能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或鉴定机构鉴定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状态,保险公司将根据选择的重度失能保险金领取方式给付保险金。这一保障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的经济支持。
此外,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还提供了附加增值服务,如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资讯、健康测评、疾病自查等,这些服务旨在提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障责任涵盖了身故、年金领取和重度失能等多个方面,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全面的养老保障。在购买前,建议消费者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