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谐福家守护A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涵盖110种重大疾病,这些疾病被分为6组。每组重大疾病的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疾病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最多可达六次。当累计给付达到六次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每次给付的保险金金额会逐次递增,从首次的100%基本保额开始,每次增加20%,直至第六次的200%基本保额。
二、中症疾病保险金
1.包含25种中症疾病。对于每种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种疾病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2.不同种类的中症疾病可以多次给付,但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两次时,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3.每次给付的中症疾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60%。但请注意,也有可能出现给付70%基本保额的情况,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三、轻症疾病保险金
1.覆盖55种轻症疾病。对于每种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种疾病的保险责任即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可以多次给付,但累计给付次数以四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四次时,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3.每次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0%。
四、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初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合同剩余各期应交保险费。
五、高龄住院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从未发生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在年满60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在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将根据基本保险金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高龄住院津贴保险金。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整个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该项责任终止。
六、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将根据以下情况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给付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请注意,具体的保障责任、给付条件和限额等可能因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购买保险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