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嘉悦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主要保障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1.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59周岁(含),自保险合同的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然而,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59周岁,则不承担给付生存保险金的责任。
2.养老保险金:自保险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一个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此外,养老保险金是保证领取的,保证领取期为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5个保单年度。
3.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具体给付金额根据身故时间有所不同。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前身故的,给付金额为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而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后身故的,给付金额为零。但需注意,如果身故发生在养老金保证领取期内且尚未领取完保证领取的养老金,保险公司可能会将未领取部分一次性给付给受益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此外,泰康嘉悦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还支持保单贷款和减保功能,这提供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同时,投保人还有机会参与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分红是不保证的,具体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
总的来说,泰康嘉悦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以保障未来生活为主要目的的保险产品,通过提供“三金”保障以及灵活的资金运用方式,旨在满足投保人在不同生命阶段的财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