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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疾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免赔额设定是一年一次,具体来说:
免赔额设定: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这里的“1万元”即为免赔额。
年度计算:免赔额是按年度计算的,即每年度开始时,免赔额会重新计算。如果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免赔额,那么超出部分将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赔付。
赔付比例:在达到免赔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这意味着参保人仍需自行承担30%的医疗费用。
药品报销:此外,深圳重疾险还提供药品报销待遇。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患重特大疾病的参保人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综上所述,深圳重疾险的免赔额是一年一次,按年度计算,并且针对住院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提供了相应的报销待遇。
发布于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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