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基本养老保险:这是为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提供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它的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2.基本医疗保险:这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它覆盖了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3.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这是为因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费主要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障范围包括工伤医疗、工伤康复、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失业保险:这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失业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并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5.生育保险:这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它覆盖了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的情况。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确保女性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