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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保)中的大病保险,是指对参保人员在患有特定重大疾病时,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具体包括的疾病种类通常由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大病保险覆盖的疾病类型:
1.恶性肿瘤:包括各类癌症,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
2.重大器官移植:如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的移植手术。
3.急性心肌梗塞:严重的心脏病发作。
4.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或脑梗塞导致的长期功能障碍。
5.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手术中的一种,用于治疗冠心病。
6.终末期肾病:需要长期透析或肾移植的慢性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因事故或疾病导致的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的肝脏疾病。
9.良性脑肿瘤:需要手术或放射治疗的脑部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肝硬化的晚期阶段。
这些疾病通常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旨在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具体的疾病种类和保障范围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建议参考最新的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发布于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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