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保险可以税前扣除,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2.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可以扣除。这类补充保险费有上限,通常不能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
3.特殊工种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如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作业职工、煤矿井下作业职工等,可以税前扣除。
4.因公出差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同样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财产保险费: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可以准予扣除。
6.责任保险费: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同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此外,对于个人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的保险费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但仅限于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可以税前扣除的保险费外,其他商业保险费,如团体意外险、人寿保险、大病保险等,通常不得税前扣除。同时,具体的税务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相关税务处理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机构以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