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重疾保险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保障内容:
1.重大疾病保障:覆盖多种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脑中风等。具体疾病种类和定义会根据产品条款有所不同,但通常会包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定义的25种核心重大疾病。
2.轻症疾病保障:部分产品会提供轻症疾病保障,涵盖一些较为轻微的疾病或早期阶段的重大疾病,如轻度脑中风、早期癌症等。轻症赔付通常为保额的一定比例(如20%30%),且不影响重大疾病保障。
3.中症疾病保障:一些产品还提供中症疾病保障,涵盖介于轻症和重症之间的疾病,赔付比例通常高于轻症(如50%60%)。
4.身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部分重疾险会提供身故保险金,通常是已交保费或保额的一定比例。
5.全残保障:部分产品包含全残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全残,可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6.豁免保费:如果被保险人确诊轻症、中症或重大疾病,部分产品会豁免后续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7.多次赔付:一些重疾险提供多次赔付功能,即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并获得赔付后,若再次确诊其他重大疾病,仍可获得赔付。多次赔付通常有间隔期和分组限制。
8.特定疾病额外赔付:部分产品会对特定疾病(如少儿特定疾病、女性特定疾病等)提供额外赔付,通常是保额的一定比例。
9.生存金或满期金:部分重疾险在保险期满后,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重大疾病,可能会返还一定比例的保费或保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产品的具体保障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