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疾保险主要保障的是那些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治疗费用高昂的重大疾病。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主流产品,重疾保险通常保障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必保的高发重大疾病(28种)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规定,所有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以下28种高发重大疾病。这些疾病覆盖了约95%的理赔案例,是重疾险的“基础保障”:
恶性肿瘤:包括各种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的疾病,如肺癌、乳腺癌、肝癌等。但需注意,原位癌和部分早期癌症可能被列为轻症或中症。
急性心肌梗塞: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心肌坏死,需满足特定的临床表现和检查指标。
脑中风后遗症:因脑血管病变引起的脑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包括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以及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而实施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而实施的开胸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需进行规律性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此外,还包括以下疾病: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双目失明
瘫痪
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2020年修订版还新增了以下三种疾病: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二、保险公司自主增加的疾病种类
为了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保险公司会在必保的28种重大疾病基础上,自行增加多种疾病种类。目前,主流的重疾险产品通常保障的疾病种类已达到100种以上,甚至更多。这些增加的疾病种类可能包括:
罕见病:如严重多发性硬化、遗传性血管性水肿等。
新型高发疾病:如肺结节术后恶性转化(部分产品将其纳入轻症,提供额外赔付)。
轻症与中症:轻症和中症是指病情相对较轻、但需要早期干预和治疗的疾病。轻症如原位癌、皮肤癌(非恶性黑色素瘤及未发生转移的皮肤癌)、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等;中症如中度阿尔茨海默病、中度心肌梗塞等。轻症和中症的赔付比例通常低于重疾,但可以帮助患者在疾病早期获得及时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三、特定人群保障
一些重疾险产品还针对特定人群提供了额外的保障,如:
儿童:保障白血病、重症手足口病等儿童高发疾病。
女性:保障乳腺癌、宫颈癌等女性高发疾病。
男性:保障前列腺癌、肺癌等男性高发疾病。
四、疾病定义的优化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一些疾病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一些重疾险产品会对疾病的定义进行优化,使其更符合现代医学的检查及手术条件。例如,将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小肠移植保障;将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的手术条件从“实施了开胸”替换为“切开心包”/“切开心脏”,意味着微创手术也能获得赔付等。
概括而言,重疾保险保障的疾病种类丰富多样,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在选择重疾险产品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说明,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赔付条件等信息,以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