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试点政府采购大病医疗保险

5月4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总结去年大病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我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今年年底之前,21个市(州)将全面完成大病保险应保人群全覆盖,使财政资金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而早在去年10月,巴中市就被定为我省7个城乡大病保险工作试点城市之一,先行先试,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目前,试点工作已开展了大半年时间,工作的推进情况如何?对我省全面铺开大病保险工作有什么借鉴意义?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巴中市相关单位。花费越多赔付比例越高4月11日,巴中市恩阳区酒店乡金凤村的张家珍女士,因病产生医疗费用50183元,通过医保赔付30919.9元后,又通过大病医疗保险,从保险公司获得9618元的赔偿。据巴中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杨超英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即在大病患者的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其合规自付费用再由保险公司依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杨超英说,以前城镇居民患病后,按国家相应政策,医保的赔付金额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为最高支付限额。但是,巴中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本就不高,若患上大病,确实难以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病倒一个人就塌下一个家”。但是,居民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障服务后,情况就截然不同。只要医疗金额达到起付标准,如2013年为5387元,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www.cpic.com.cn,一个让你生活更便利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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