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北京海淀区部分失能老人将享受护理保险

7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失能护理互助保险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举办。《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办法》6月6日正式通过,海淀部分失能老人有望在今年年底首批接受指定机构提供的居家长期护理服务。 《办法》指出,具有海淀区城乡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及在海淀行政区域内各类合法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北京市户籍的人员,均可以参加该保险计划。长期护理互助保险资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照护服务机构缴纳三部分组成,政府按不同年龄段缴费额度的20%比例予以补贴。其中,个人缴费不少于15年,政府补贴不超过15年。18-39岁个人缴费标准基数为年缴912元,不同年龄段缴费标准基数不同。参加到该保险计划中的人员,年满65周岁之后,如果经过专业机构评估达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中轻度、中度、重度失能的,可以分别得到每月900元、1400元和1900元的护理服务,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互助保险基金承担。 其中,低保收入家庭或失独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由政府部门全额承担。这些人员中,年满65岁已经失能的成员,有望年底接受居家长期护理服务。 该计划实施后,对于未缴满15年、年满65周岁且已经失能的老人,在一次性缴纳剩余保费之后可以接受长期护理服务。 与会负责人指出,该产品虽然叫失能护理互助保险,但本质上依然是商业保险的运作模式,并不是一种互助保险。加“互助”是强调该产品不以赢利为目的,而在于降低个人经济负担,注重社会效益;“互助”有助于让全民有共担风险、同舟共济的意识。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文介绍,依据《办法》规定,经评估认定和服务规划后,海淀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保险公司、社会服务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四大类服务,主要包括:居家照护服务、社区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以及亲情家庭互助服务等。 海淀区副区长王际祥强调,该项目有两大创新之处:一是采取保障基本服务、兜住养老底线,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下,实行社会化运作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通过保险公司运作,不仅可以发挥金融杠杆效应,放大资金,节省政府成本,还可以通过这一制度,建立多项保障措施,也就是在此基础上,设计多个附加产品,满足不同经济收入的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二是采取服务给付的新模式。 目前,试点运营体系已拟定好,正在海淀区政府的审核中。在未来2-3个月中,项目会进社区宣导。海淀区有500多个社区和80多个村庄,宣导要求全部到位。据一项覆盖1100多人的抽样调查显示,60岁以上老人有意愿参保的比例超过60%,独生子女家庭中40-60岁的人愿意参保的比例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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