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养老保险新政策内容介绍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提出的降低社保费率以及提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的政策号召,四川成都市在推出的2016年新养老保险政策中明确指出,新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会月增193元。为了帮助市民更好的了解这项新政策,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成都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内容。 成都养老保险新政策从成都社保局获悉,在2016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间,成都迎来一次阶段性降率,主要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而生育保险继续按已降费率执行。也就是说,除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仍按规定的0.5%执行以外,成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降幅达30%。失业保险总费率则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另外,成都养老保险新政策还规定,除了降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率外,全市社保待遇水平还会随着2015年度的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同步增长。也就是说,成都养老保险费率的下调并不会影响待遇水平,相反,还会随成都市平均工资的增长而提高。2015年度的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启用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都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例如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8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5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93元,人均增幅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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