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burpy
2K
前言:扬人社〔2018〕14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市区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的,可以停止下调。
扬人社〔2018〕14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现就我市市区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9%的单位缴费比例。
二、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三、自2018年6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市江都区),以现行费率(含浮动后的单位费率、工程项目缴费比例,下同)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扬州市本级),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5月31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个月以下的,可以停止下调。
四、各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落实,确保政策尽快落地生效,切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征缴工作。
五、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可结合地方情况参照执行。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9日
- THE END -
上一篇 投连险和人寿险有什么联系
14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视频
查看更多 热门工具
保险方案

一家老小保险,人均2千多搞定!重疾能保一辈子
2025-01-03
850

23-45岁,该花多少钱买保险?1个方法轻松算明白
2024-12-12
874

揭秘百万医疗险3大真相!没了解千万别乱买
2024-12-31
638
热门文章

养老金最大的价值,其实不是收益…
2024-12-29
569

买养老金,选固收型还是分红型?千万别选错!
2025-01-09
557

年底3个存钱小妙招,让你多赚几千上万,收益翻5倍!
2025-01-08
517
热门产品榜

达尔文10号超越版
保额高、重疾不分组


超级玛丽13号
同种重疾二次赔、核保宽松


i无忧3.0
大保司、核保宽松


小青龙5号
保障全面、白血病加倍赔


大黄蜂13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守卫者7号
重疾多次赔、可选纯重疾保障


大黄蜂12号(焕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可选重疾额外赔


青云卫5号
重疾额外赔60%、少儿特疾赔付


小淘气5号
重疾保额高、恶性肿瘤综合保障好


易生守护
核保宽松、最高保额30万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相关文章

河南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2021-04-29
2132

山西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2021-04-30
1891

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2021-08-09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