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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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多数州意外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的设计是以补偿失业者部分周工资收入为目的的。原则上意外失业保险金应相当于原工资收入的 50%。保险金以周为单位支付,具体数额据人们失业之前的工资收入计算,但不得低于最低限额和超过最高限额。
目前,美国各州周意外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 5—60 美元,有半数州在 30美元以上;最高标准为 95—250 美元,亦有半数超过 170 美元。鉴于意外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法定增长幅度趋于低于工资的增长,因此,规定固定数额的州通常将意外失业保险金限制在低于原工资 50%的水平上。
对有一定工作收入的申请人,凡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各州都支付全部意外失业保险金;超过该标准的,则减发保险金。
美国大多数州规定,申请人要经过一周完全失业的等待期,方能开始领取意外失业保险金。
1970 年,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又共同举办了一个新的意外失业保险项目。
按照联邦立法规定,曾从事全时工作 20 周的意外失业保险申请人,在高失业期间,领取意外失业保险金期满之后,还可从该项目继续领取同样标准的保险金。
可延长时间为已领取意外失业保险时间的 50%,最长为 13 周。
这个项目所需资金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担。各州据各自的就业状况决定是否提供此项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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