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什么?什么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形式是自愿的。劳动者自主决定参加和选择代理补充保险的形式。雇员退休后,支付的保险费可以作为一笔退休金一次付给雇员本人。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功能是什么?首先,这种支付方式可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其次,有利于消除国家承担保险费的观念,提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相结合,其目的是促进和完善。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那么,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如何实现呢?实际上,职工按自己的工资和利率缴纳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费,已支付保费和利息在职工自己的账户内,职工退休后按此缴纳。
什么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实行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以促进和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并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的,可以按照个人账户一次性或者分期缴纳储蓄养老保险。当员工跨区域流动时,个人账户的储蓄账户应相应地转移。职工在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存入个人账户的储蓄养老金由其指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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