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友邦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责任
友邦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涵盖多种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具体保障的重大疾病种类和数量可能因产品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都会包括一些常见的、高发的重大疾病。
二、保额与赔付
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保险计划和支付的保费来确定。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罹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通常是赔付100%的保额。
三、等待期
友邦重大疾病保险设有等待期,也称为疾病观察期。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等待期的具体天数可能因产品而异,但常见的等待期为90天。
四、责任免除
保险合同中会列明一些责任免除条款,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况通常包括犯罪、自杀、自残等行为导致的重大疾病。
五、保费支付与退还
投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选择退保,保险公司将根据现金价值表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需要注意的是,退保时的现金价值可能低于已交保费。
六、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
除了重大疾病保障外,友邦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还包括身故、全残和疾病终末期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全残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保障责任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通常不可兼得。
以上是友邦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款可能因产品版本、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投保人在购买前应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