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岁人生3.0养老年金保险(慧享版)不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免责条款中的情形
投保人故意行为: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违法行为: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极端情况。
二、非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
该产品为养老年金保险,不包含疾病或意外医疗费用报销责任。医疗费用需通过医疗险或其他保险产品覆盖。
非合同约定的身故或全残情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外身故或全残(如免责条款中的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非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提取:
除合同约定的减保、保单贷款等操作外,未经允许的退保或提取可能面临损失,需按合同现金价值表执行。
三、产品保障范围说明
养老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按合同约定的领取频率和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选择按年领取的,年领取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选择按月领取的,月领取金额为0.085×基本保险金额。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根据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确定,男性未满60周岁或女性未满55周岁的,分别在60周岁或5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领取。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前身故的,按身故时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返还养老年金后身故的,按身故时已交保费扣减已给付养老年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投保建议
明确需求:根据自身养老规划选择领取计划,平衡领取金额与现金价值。
关注条款: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身故、领取、现金价值等关键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部分。
搭配保障:建议搭配医疗险、意外险等,完善综合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