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定期人寿保险:这是一种在特定期间内提供死亡保障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内死亡,身故受益人将有权领取保险金。然而,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那么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
2.终身人寿保险:这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其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所以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此外,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其费率通常会高于定期保险,并具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在这种保险中,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那么将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这是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的结合形式。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而如果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那么投保人将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类型的保险,如养老保险,它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以及重大疾病保险,当被保人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总的来说,人寿保险的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