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中稿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为基础,通过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即: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70%
或者简化为: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这里的20%是定率减除的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即: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70%
或者简化为: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1.2%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可以减按70%计算,这是针对稿酬所得的一项特殊优惠。但在上述计算过程中,我已经将这一优惠考虑在内,因此你只需按照上述步骤计算即可。
另外,如果个人在多处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于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特定人群(如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还可以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