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疾保障通常是指在保险合同中,针对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疾病种类:
重疾保障通常涵盖多种重大疾病,常见的包括但不限于:
恶性肿瘤(癌症)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严重Ⅲ度烧伤
良性脑肿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等。
2.轻症或中症保障:
部分重疾险还包含轻症或中症保障,即在被保险人确诊为某些早期或较轻的重大疾病时,按一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特定疾病额外赔付:
有些重疾险针对特定疾病(如少儿特定疾病、女性特定疾病等)提供额外赔付,即在基本保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保险金。
4.身故或全残保障:
部分重疾险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即使未发生重大疾病,也会给付保险金。
5.多次赔付:
部分重疾险提供多次赔付保障,即在被保险人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并获赔后,若再次确诊其他重大疾病,仍可获得赔付。
6.豁免保费:
部分重疾险在确诊重大疾病、轻症或中症后,可豁免后续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7.等待期:
重疾险通常设有等待期(如90天或180天),在等待期内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赔付责任。
8.生存期要求:
部分重疾险对确诊重大疾病后需满足一定生存期(如30天)才能获得赔付。
重疾保障的具体内容因保险产品不同而有所差异,需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