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的事项,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中国有2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每月增长18%,制度分析显示,收入增长更多集中在中低收入群体受此影响,我国人力成本优势进一步弱化,将迫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北京、浙江、河南、贵州、陕西、山东、江西、广西、甘肃、宁夏、天津、山西、上海、广东、云南、新疆、四川、江苏、吉林、辽宁、安徽、福建、内蒙古、湖南、海南、陕西等26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标准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均为15.2元。
这26个省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近18%,与2012年基本持平,但明显低于2011年22%的平均增幅。这一数据与中国企业整体薪酬增长趋势相吻合。咨询服务机构韬睿惠悦近日发布的“2013年度全行业整体奖酬调研报告”显示,2013年企业加薪幅度仅为8;.5%,与历史数据比较,中国企业的年薪酬增长率在2011年出现峰值11.6%之后,已经连续3年放缓。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有一个原则,即失业后能获得多少失业保险金。按照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一项基本标准。目前的状况就是由于失业保险的统筹层次比较低,全国现在的统筹单位大概是2500个左右,绝大多数都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的。所以基本上各个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差异、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城市低保标准也不一样。因此,在不同的省之间,在同一省的不同地区之间,由于这样的差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总体上,大的原则是体现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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