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将实施参保政策,哈尔滨保险新动态

日前,哈市对于困难人群的保障制度作出了进一步的工作和完善,具体的情况我们一起来关注,市人社局对服务对象和参保人群进行区分,针对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各类患有重特大疾病的特殊群体,出台减负政策。
有一定数量的保障机构对于制度的实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据小编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就是哈市城区共有9所公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其中5所设立附属医院,目前已有4所符合哈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标准,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另有1所正在履行资格认定手续。其他民办养老机构及附属医疗机构,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将优先纳入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
根据资金余额,肝肾移植患者抗排斥药物标准由每年70000元和50000元分别提高到90000元和70000元。此外,还纳入了肝肾移植术后并发症辅助药物52种。此外,哈市将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列入本年度惠民工作,通过合理确定居民住院医疗费二次补偿政策,让患大病重病参保居民得到深度保障。
经调研,哈市超过5%的新生儿一出生便因各种原因急需医疗救治,新生儿死亡率约占1岁以内婴儿死亡率的70%。因此,新生儿医保实现落地签,可对新生儿进行及时有效救治。经多次与各医院儿科专家就新生儿常见病种、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进行研究、评估和测算,哈市将尽早启动新生儿参保工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保政策全覆盖。
目前,全国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数已达364万人,最高年缴费额分别达到25万元和11万元,平均报销率在76%和70%左右,基本解决了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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