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国际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模式演化

浅探国际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模式演化
摘要: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强烈的政策性色彩,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经营模式。近年来西方信用保险市场商业化运营趋势日益明显,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模式。我国作为一个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对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的改革既要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将能够商业化的业务推向市场;又要考虑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实现政策性目标的需要,保证国家对信用保险的控制,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落实国家外交、外贸、财政、产业政策中的作用。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政策性,商业性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的贸易促进手段,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二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进程的逐渐加快,出口信用保险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许多国家先后以不同的模式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出口信用保险体制。迄今为止,全世界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已占世界贸易总量的10%以上。
由于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强烈的政策性色彩,其经营模式也受到完成政策性职能这一要求的影响。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历史演变及其最新经营模式进行分析和比较,对于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体制,更好地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配合国家经济、金融、产业、外交政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的演化
从历史上看,出口信用保险经历了纯商业性、纯政策性、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的发展过程。出口信用保险最初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发起的,但因其高风险的特征和复杂的经济属性而未得到大规模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争加剧了出口的风险程度,商业性保险公司纷纷退出。同时,欧洲各主要国家的政府认识到出口信用保险是扩张贸易、复苏经济、提高就业的有力工具,开始由官方经营出口信用保险并使其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其他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陆续效仿。上世纪90年代以前,出口信用保险在各个国家一直作为政策性业务由国家专营。之后,随着国际政治趋于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和欧洲一体化的进展,欧洲几家规模较大的公司认为一部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已有利可图,遂使其中的可盈利业务逐步剥离出来,在欧盟国家逐渐形成了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与商业性保险共存的局面。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国际上主要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形成了以下五种运作模式。
1.政府设立特别的机构或部门经办出口信用保险。如澳大利亚出口融资与保险公司(EFIC)、挪威出口信用担保局(GIEK)、日本通产省贸易局进出口保险课等。
2.政府成立全资公司。如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EDC)、捷克出口担保和保险公司(EGAP)、芬兰担保委员会(FI-NNVERA)、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HKEC)、匈牙利出口担保公司(MEHIB)、韩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KEI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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