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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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中传染效应传播的途径之一是由于金融机构中存在紧密联系的金融网络。通过支付体系、银行间市场和OTC衍生工具市场,银行相互间都持有彼此的金融求偿权。
因此,当特定银行对它的义务违约时,特定银行中的金融困境就会传播到其他的银行。尽管理解这些机制与监管政策紧密相关,但是直到最近文献才开始研究这种类型的传染效应。例如,罗歇和泰勒尔(1996)建立了一个银行间市场的模型,在这一模型中,由于银行间关系的日益密切,银行间贷款造成了一种困境:一方面监管日益增强,另一方面系统性风险日益加大。拉格诺夫和施雷夫特(1988)提出的另一个模型则具有更大的警示性,在此模型中,由于金融机构为了应付其他企业违约造成的损失而重新分配资产,这一初始的冲击便有可能最终导致金融危机。Alien和盖尔(2000)、弗雷克斯(2000)等还侧重研究了整个银行间市场会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单一冲击事件的传染。
总之,许多文献倾向于支持政府运用担保或最后贷款人实行各种干预。然而,这些文献并不是很成熟并且也有许多问题,比如资本充足性监管在限制传染效应中的作用问题仍没有加以阐述和研究。
根据传统理论,传染性不是特例,它在任何没有存款存款保险:理论与实践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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