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荐保险产品

婴儿保险产品推荐
孩子是父母最关心的人,为了对自己的孩子提供足够的保障,很多家长都会购买小孩保险,但是在众多保险产品中又不知道如何选择。那么,婴儿保险产品哪些好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人保少儿成长医疗保障计划
通住院费用保险金
因意外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针对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在扣除400元的免赔后,按下列比例给付普通住院费用保险金:
(1)若入住投保所在地三级医院的,按70%的比例进行给付;
(2)若入住投保所在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按80%的比例进行给付
大额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
因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针对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对超出“普通住院费用保险金”给付上限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大二住院费用保险金。
全残护理保险金
因发生全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护理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想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健康维护金
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想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安联成长有约子女培育计划
身故保险金
①若在首次给付教育金前身故,给付身故时合同累计应交保险费作为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②若在首次给付教育金后身故,一次性给付尚未给付的教育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之和作为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教育金
若于年满十八周岁、十九周岁、二十周岁以及二十一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且合同仍然有效,将分别在该四个保单周年日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120%、150%以及180%作为教育金
满期给付
若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满期日且合同仍然有效,将在该满期日给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倍作为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合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1)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于约定的主合同教育金给付日仍生存,保险公司自合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后的首个主合同教育金给付日起,于每个主合同教育金给付日向主合同被保险人给付与当时主合同教育金同等金额的保险金作为额外教育金,直至最后一个主合同教育金给付日,合同终止;
(2)若主合同在最后一个主合同教育金给付日前身故,保险公司向主合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尚未给付的额外教育金,合同终止。若主合同被保险人先于合同被保险人身故,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豁免保险费类型豁免相应的保险费。
婴儿保险产品哪些好呢?少儿成长医疗保障计划意外以及疾病住院皆可保障,重疾住院也可报销,因全残丧失正常生活能力可提供赔付。安联成长有约子女培育计划18岁起即可领取教育金,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翻倍领取教育金,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免交余期保费。
传统保险产品推荐
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购买保险的人也在逐渐增多,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很多的保险产品,相比之下,一些传统传统保险产品还是深受消费者喜爱。下面小编就为您带来两款传统保险产品。
瑞泰瑞和定期寿险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因意外伤害,或者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中荷房贷宝定期寿险保险
身故、全残给付

若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全残,或于合同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若合同中止后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起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为准)以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则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身故、全残时合同的剩余保单年度(含当前保单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若上述保险金给付低于身故、全残时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60%(百分之一百六十),则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已缴保险费的160%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保险金给付限制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若本合同中止后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起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为准)以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合同已缴的保险费。
传统保险产品哪些好?瑞泰瑞和定期寿险属于定期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全残保障,责任免除少,保障高。中荷房贷宝定期寿险保险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及全残保障。
热销保险产品推荐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对于保险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保险公司也是推出了很多的保险产品,有一些产品也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喜爱。那么,热销保险产品哪些好呢?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合众安盈一生
身故保险金
主合同生效日开始,至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身故,将按身故时主合同已交保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主合同犹豫期满后且主合同生效满10天后,将按主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金,自主合同生效满1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每年按基本保额20%给付生存金。
满期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附加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金合同终止
祝寿金
在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按合同已交保费给付祝寿金。
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
原位癌特别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罹患原位癌,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0%额外给付原位癌特别保险金,合同终止。90天等待期内罹患原位癌,保险公司返还主附险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18周岁保单周年日前,保险公司按身故时合同主附险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费之和×实际交费年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因意外或90天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保险公司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同时给付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90天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疾,保险公司返还已交保险费。
热销保险产品哪些好呢?合众安盈一生多种交费方式可灵活选择,年年领取保险金,期满也可领取保险金。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针对原位癌以及重疾皆可赔付保险金,提供50种重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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