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上海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小编介绍,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公积金贷款的担保办法另行制定。借款人同时借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市公积金中心为该组合贷款担保权的第一受益人。
2014年8月,住建部发出通知,将在全国开展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要求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2014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缩短公积金缴纳时限,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同时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以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对于上海来说,纯公积金贷款只收取担保费,且由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收取。自住建部等三部门发文以来,上海成为首个取消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城市。根据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而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此外,通知中明确,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小贴士】纯公积金贷款费用收取标准
评估费:收费标准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代办费:收费标准为300元(自愿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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