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重度残疾人和城乡低保残疾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政府承担

2月4日讯漳州市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今年开始将由政府承担,并纳入漳州市医疗救助范围。
昨日,在漳州市区人民剧场,市残联向市民宣传刚出台的《福建省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月1日起实施,在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多项政策向残疾人倾斜。市残联办公室主任陈松来说,去年他全程参与《实施办法》的修订,与旧的相比,新的《实施办法》最大亮点就是增加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资金投入。
根据新的《实施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特别是对重度残疾、脑瘫、孤独症等儿童少年,将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还将建立具有康复和教育功能的特殊教育幼儿园。而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今年将改变以往补贴学费的形式,实行免费教育。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新的《实施办法》也在生活、住房、就医多方面给予保障。
陈松来说,今年,漳州市政府将对一户多残或老残一体等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对应纳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的城镇残疾人家庭,按照当地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定给予优先安排,对住房困难的农村残疾人,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已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而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并纳入漳州市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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