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护家无忧终身寿险条款

泰康护家无忧终身寿险是一款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终身寿险产品。以下是该产品条款的一些关键内容概述:
1.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保单贷款: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申请贷款,贷款金额通常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
-自动垫交保费: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以维持保单的有效性。
2.保险期间
-该产品为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的终身,即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为止。
3.保费缴纳
-投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保费(趸交)或分期缴纳保费(期交)。分期缴纳的保费可以选择年交、半年交、季交或月交。
4.犹豫期
-投保人自签收保单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已缴纳的保费。
5.责任免除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常见的责任免除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或杀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自杀(通常有2年内的限制)。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等。
6.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的金额,通常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
7.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保单在某一时点的实际价值,通常随着保单年度的增加而增长。现金价值可以用于保单贷款、自动垫交保费等。
8.受益人
-投保人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受益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9.合同解除
-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内随时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0.争议处理
-如果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11.其他条款
-保单可能还包含其他条款,如保险事故通知、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的给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仅为泰康护家无忧终身寿险条款的概述,具体条款以保险合同中的详细规定为准。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特别是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缴纳、犹豫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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