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幸福年年年金保险适合谁?值得买吗?

长城幸福年年年金保险适合谁?
保险公司:长城人寿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交费方式:趸交(一次性交清)、期交
适合人群:为被保险人提供年金、身故保险金,收益可观,适合有财富传承需求、稳健理财需求的人群。
长城幸福年年年金保险值得买吗?
一、年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在第五个及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分别在第五个及第六个保险单周年日按年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
自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在每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该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向年金受益人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被保险人生存至主险合同满期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中的较大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无息)减去累计已给付年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长城幸福年年年金保险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二)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长城幸福年年年金保险适合谁及值得买吗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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