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主要待遇包括有什么,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什么

欲了解深圳市生育保险的主要福利,请参阅以下介绍。下文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生育保险的主要福利是什么?
一、产假
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休息时间具体解释是女职工在分娩前后享受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我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照发工资和全勤奖金,原有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编辑加注: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各单位不同,待遇好的单位产假工资和休假前一致,也有部分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没有奖金等福利。)
二、医疗服务。
妇产医疗服务是指医院、从业人员或合格的助产士为劳动妇女和男工的妻子提供的孕期、分娩期、产后医疗服务和必要的住院治疗。不同国家对孕妇提供不同的医疗服务,一般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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