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一年多竟还在领低保

接到市民举报,新都区新民镇净方村的黄祚福已去世1年零5个月,但他的低保金仍由妻子代领。为什么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相关部门的监管失位?当事人:丈夫死后欠下数千元外债记者来到了净方村黄祚福家门外,但此时黄祚福妻子和儿子并未在家。多位路过的居民告诉记者,黄祚福患有肺结核,因为看病花费了不少钱,2004年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一家四口吃上了低保。但根据举报,在黄祚福死后,他的低保金却照领不误。记者从村民口中以及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到,黄祚福死后,他的妻子卢克玉和儿子黄军均未重新申请,而由卢克玉出面拿着夫妻关系证明在每一季度末继续到镇民政部门领取一年600元的低保金,一年多从未间断。下午1时许,黄祚福的妻子卢克玉和儿子黄军及儿媳妇回到家里。
据卢克玉介绍,她家在丈夫黄祚福死后仍非常困难,欠下了几千元的外债,所以他们在咨询村上后没有重新申请低保。村干部:出于好心未按规定上报该村村委会黄书记介绍,当时他们严格按照程序对黄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经过了公示。“去年黄祚福死后,我是出于好心,当时看到卢克玉一家不是很好,所以没有将此事按规定上报。”他说,农村低保是按照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新都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0元来计算,但由于隐性收入难以预测,他们一般只看看对方有无大型的家畜养殖等。据成都市民政局提供的数字,成都市城市居民约11万人在领取低保金,农村居民约有14万,去年成都市民政局共发放低保金1.24亿元。按规定,有关部门应定期对领取保障金人员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核,居委会一般每月,乡镇街道在每季,县(市、区)民政局每半年对保障对象审核一次,发现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应停发保障金并收回低保金。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很少,一般都要靠村委会举报。新民镇负责低保工作的刘蓉兰就表示,她并不清楚该镇212户吃低保人员的情况。
镇办公室主任:管理有漏洞把关不严上午,在镇社会事务计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说,黄祚福等人的低保金额已全部通过信用社发到了他们存折上。据介绍,低保户一般要凭本人身份证、存折、《成都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有效证件本人亲自到信用社取钱。“但因农村的特殊情况,有时候也有家人代替领取的。”下午,当记者将情况向新民镇镇长刘学斌反映后,刘学斌接连说不可能。而办公室主任刘真谷承认,这是他们管理上存在漏洞造成的。镇上对全镇的低保户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低保户收入出现变动、人员死亡等信息都由村干部上报镇上,镇上根据村上上报的情况调整低保户领取低保的金额和取消低保户领取资格。
但因他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才负责工作不久,加之其他方面的工作繁忙,全镇212户低保户,他们也没有一一到村上核实家庭情况。“这是我们工作人员把关不严造成的,我们以后将加强对低保户情况的监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要负相应责任“我们的监管体系很严格,但也不能保证不会出现死人吃低保的情况。”成都市民政局低保处处长唐良银表示,出现这类事件,要取消低保户的领取资格,同时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据省民政厅介绍,骗保在全国各地都有,去年他们通过检查、信息手段和网络对低保业务运行全过程实行实时监控。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共清理跨地区重复申请低保人数2万余人,而死人吃低保还是头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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