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嘉悦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的领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领取条件:
-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保障期限至105周岁。
-交费方式可选择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或20年交。
2.生存保险金领取:
-若投保时年龄未超过59周岁,自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起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该日)前,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作为生存保险金。
-若投保时年龄已满59周岁,则不享受生存保险金。
3.养老保险金领取:
-养老保险金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开始领取,每年领取一次,每次领取基本保险金额,保证至少领取25年。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将一次性给付该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
4.身故保险金领取:
-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将给付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身故,且处于保证给付期内,将给付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若已超出保证给付期,则不承担身故责任。
5.分红:
-投保人享有参与分配泰康人寿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水平不保证,某些年度可能为零。
-分红以现金形式直接分配给投保人,实现方式为直接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能因产品版本更新或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在购买前,请务必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并咨询专业保险顾问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