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力打击医保骗保行为

据报道,近日,有媒体曝出部分三甲医院医生伪造病历、帮助不法分子医保卡套现。对此,人社部回应:将大力打击医保欺诈、骗保的行为,完善医保定点机构的管理和退出机制。下一步,还将研究改进个人账户的具体办法。
经调查,“医保套现”灰色利益链中,有部分三甲医院医生凭空开处方、不法分子刷医保卡拿药转售,套取现金后收取最高50%的手续费,再与医生分账。套现行为表面看能拿到现金、把钱用活,但提前消耗个人账户的钱,长远看会损害自身利益。
通过医保,居民相互之间能起到“联保”的作用。这个钱是专款专用的,决不能医保卡也变成通用卡,钱多了就拿出来用在其他地方。从医保本质来讲,这样会淡化和消解制度本身的保障功能。
北京出台新政打击骗保,代开药须持患者病历身份证
今后,家属代开药须出示参保患者本人身份证及门诊病历。如果重复超量开药,服用期内再开药将全额自费,不予报销。市人力社保局公布《关于加强医保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现已发放850万张社保卡,去年全年负担92亿元医疗费。“目前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如不制止骗保等行为,基金会出现风险。”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说,北京将打一场“医保基金保卫战”。
见人见病才开药
今后,诊治医师应查验患者的社保卡,暂未领取社保卡的须查验医保手册,对冒名就医等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见人见病’才能开药。”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说。
对于对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况,可委托家属代开药。这种情况下,参保人员家属须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即身份证和社保卡,门诊就医手册及相关就诊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代开药品。
超量开药“全市”提醒
对于有重复超量取药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员,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对参保人员下发《医疗保险告知书》,并通知北京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已开出药品正常服用期内,如果再开这些药品,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全部自费。
个人骗保停用社保卡
新政规定,个人发生骗保行为的,将处以个人骗取医保基金额度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缴纳罚款费用后恢复医保待遇,但还将对该参保人员实施重点监督,限期三年。
在此三年内,参保人员社保卡将停用,所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费一年一次到指定区县手工报销。
医院违规或取消定点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出现违规行为,医保中心将依据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示、取消定点资格等行政处理。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为了保证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准确、完整上传就医结算数据,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医生工作站。明年1月1日起,凡未建立医生工作站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取消定点资格。
举措
北京将专设医保监督机构
市民举报最高奖5000元
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介绍,目前,北京打击骗保活动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综合分析个人就医数据。“包括在哪家医院就医、就医频次、看的什么病、开的什么药、哪个医生开的处方、处方中药品数量和结算金额等。”对于异常数据,医保部门每天将进行重点筛查,并交由监察部门进一步核查。今后,还将专设监督机构增配监督人员。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也将根据工作需要,增配医保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工作人员。
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63167943、12333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市人力社保局将给予奖励。
对单位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举报,按涉及金额的1%进行奖励;对个人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举报,按涉及金额的10%进行奖励;最高奖励5000元。
研究改进个人账户的具体办法。逐步实现监管对象从医疗机构向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延伸。促进医保监管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欺诈骗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人社部将完善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欺诈骗保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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