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偿起作用

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理赔?理赔究竟是哪些保险在运作?开车上路,除了车辆保险要保足,更重要的是人的保险也要上足,一旦发生了交通意外,不管是自己还是对方,都能获得最合理的赔偿。意外交通事故的报道在新闻、报纸媒体屡见不鲜,在交通事故的背后往往也跟随着理赔的纠纷,该如何理赔,是我们更为关注的问题,优保网专家就通过一个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例来分析交通保险的赔偿标准。2007年2月,力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时,由于对路面疏于观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撞上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原本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王某因车辆惯性被甩出车外致高位截瘫,而驾驶员力某也受重伤。事故经交警队认定,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受伤后住院治疗6个多月,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存在大部分护理依赖,存在部分医疗依赖。事故造成原告王某等各项损失共计64.82万元,王某遂诉至法院。同年8月17日,法院一审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王某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64.82万元,其中的62万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进行赔付。但是身为驾驶员的力某,因为没有购买驾驶员保险,所以,他后续花费的大量治疗费和护理费,没有获得一毛钱的赔偿。买过车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知道,这种保障是只负责因为驾驶车辆而造成他人伤害的赔偿,对于驾驶员本身的伤害,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如果朱某在事前已经购买了驾驶员意外保险,则对于自身的伤害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目前的驾驶员意外保险,是针对驾驶员而专门定制的保障产品,可以保障同一个驾驶员(驾驶自己或他人的合法车辆),同时对于车上的搭乘人员也提供保障相应的保障,部分产品还提供救护车等救援服务和保障项目。综上所述,一份完备的交通保险应包含了交强险和驾驶员意外保险,只有两种保障都完备了,才能真正说的上是车辆和人身都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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